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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西宁3月23日电(记者 李维)“由于职务犯罪多与腐败相连,是腐败的最集中表现,因此很多时候,也习惯用腐败来代指它。但职务犯罪并不是一个法定具体罪名,也不是法定的类罪名。”今天上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青海省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马天山为该省党校主体班学员上法治课,近200名学员参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青海省实施办法,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廉洁从政“三项教育”,经青海省检察院、青海省委党校共同研究,决定在青海省各级党校干部培训中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据了解,预防职务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涉及全国和青海省职务犯罪典型案件、特点及成因分析,预防职务犯罪相关政策法规,惩治和预防举措等。重点组织开展好“四个一”教学活动:举办一场专题讲座;编发一批教学资料;开设一堂廉政警示课;组织一次现场教学。
青海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建立教学师资库,根据党校教学安排确定授课人员。同时,要求各级党校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纳入年度教学计划,从课程安排、参训人员、教学场地等方面提供保障。及时收集反馈学员评价和意见建议,会同检察机关不断改进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