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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呼和浩特3月23日电 记者史万森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纪检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11年,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自查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33件,立案8件8人,给予党纪、检纪处分8人,3人被移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表示,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工作,紧紧盯住侦监、公诉、反腐、反渎、监所、控申、民行等重点部门,立案与不立案、批捕与不批捕、诉讼与不诉讼、撤案与不撤案和变更强制措施等重点环节,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马永胜强调,要继续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坚持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都由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专断、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