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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路 湘军
3月15日,我从南京的禄口机场乘机前往厦门。在办理登机牌时托运行李时,办理登机牌的小姐让我签署一张格式文件,我仔细一看,原来是途中行李及行李内的物品如果被损坏,航空公司概不负责!
望着文件,我的心里十分不快。但是,后面有排队等候办理登机牌的乘客,前面有催办的登机牌小姐,我只好在机场的免责文件上签字。
3月18日,我办完事从厦门返回南京,在高崎机场办理登机牌时托运行李,办理登机牌的小姐比禄口机场干脆,直接递过来一份保单,让我每件行李缴纳10元钱。
我问,购买保险不是自愿吗?办理登机牌的小姐说,这是厦门国际机场的统一规定,必须买,否则就别登机!望着颇为笨重的行李,我只好掏钱购买保险。
我也明白,行李进入机舱与在飞机的运输途中,由于人工上下行李与飞机在气流中的颠簸等等,行李内的东西可能被损坏。办理登机手续时告诉我们这些,也在情在理。
但是,如果乘客的行李内确有易碎品,小姐能否与其他行业一样,在行李上贴个“易碎品”的标签。这么做,不是比强行让乘客签署免责文件更合适吗?
另外,即便通过让乘客购买保险的方式让航空公司免责,机场也得充分尊重乘客的意愿与选择权。因为,有些乘客的行李箱内并没有易碎品,现在却来个统一购买,完全像不买不行的强硬势头,这岂不有“店大欺客”的嫌疑?
坐飞机碰到这样窝心的事,既让人无语,又让人没有自尊。高高在上的飞机服务应该是高质量的,像这样要求乘客签字或买保险的服务意识,我还不如坐高铁,自己携带行李去旅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