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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23日讯全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干部传达学习张建龙副局长重要讲话精神,并根据《国家林业局室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具体部署。
副专员李伟明指出,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国家林业局召开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表明国家林业局对林木种苗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此次召开的全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吉林省作为典型单位进行了发言,说明吉林省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目前吉林省即将进入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为巩固和夯实这一成果,长春专员办全体工作人员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把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督紧密结合,积极关注、参与和督促驻在区林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4月份,长春专员办将督促并配合吉林省林业厅,按照国家林业局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组成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开展一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检查。要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各市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林木种苗质量检验证和林木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保护新品种选育者、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提升造林绿化特别是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种苗质量。(陈晓才)
(来源:国家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