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人均提高到400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人均提高到40元
●大病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达到70%
青海新闻网讯 3月22日上午,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西宁召开,此次会议将出台四个惠民政策方面的文件,老百姓将享受到更多的医改成果。副省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顺清出席会议,并向参会者介绍了2012年全省深化医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在城乡居民医保方面,会议将出台相关政策,主要解决提高筹资标准,扩大参保、参合,提高保障待遇,改革收费方式等问题。今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将从人均300元提高到400元。
并全面推开单病种付费,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制试点等。
在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出台的政策,将对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作拓展,以体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减少疾病发生率,保障公众健康的目的。今年,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25元提高到40元,服务项目由11类增加到14类。
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将继续深化西宁市、格尔木市两个国家级、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去年的基础上,将一次性取消两市公立医院的药品加成,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
另外,还将出台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办法,从而降低患重大疾病家庭的医疗负担。届时,将按人均30元的标准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大病患者的住院实际报销比达到70%,而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将统一提高到10万元。
会上,国务院医改办副主任刘振秋肯定了我省这几年医改工作的取得的成就,并介绍了全国深化医改工作情况及2012年全国深化医改工作任务。(作者:王复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