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李晓波】近日,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透露,从今年开始,广东省将在韶关、河源、梅州、湛江、肇庆和清远6个地级市和部分省属林场先行开展为期一年的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参加森林保险可以申请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林业生产经营者只需承担很小部分的森林保险保费。
今年3月,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广东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启动试点工作。按照方案,广东省森林综合保险费率为4%。,不分树种和林龄每亩保险金额平均为500元,也就是说,每亩每年林农自己投入的保费为2元。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旱灾、冰雹、台风、暴雪等造成保险林木损毁,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推断死亡等表现在内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广东省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生态公益林实行全省统保,商品林实行自愿投保,财政对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按不同比例予以适当补偿。生态公益林的保费补贴比例为100%,其中市、县财政补贴25%;商品林的保费补贴比例为70%,其中市、县财政补贴15%。
据悉,广东省自去年7月被财政部确定为森林保险中央政策保费补贴试点省份后,2011年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8134万元和今年前期保费5694万元已先行拨付给广东省。目前,试点地市已启动,商品林林木经营者可以自主选择投保方式,林业企业、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林业经营大户等林业经营组织可直接向当地选定的承保机构投保。
据介绍,森林保险作为广东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政策之一,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对于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的经济利益、巩固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特别是对于提高林业生产经营者抗风险能力、调动社会各界造林育林积极性、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