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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曾春波、李晓雯)我帮你用POS机套现,你付我手续费,一男子帮人刷卡套现或代还信用卡欠款近3000万元,被越秀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日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花志威自称2010年7月在广州找工作过程中认识了做信用卡非法套现赚钱的阿绍(另案处理),便帮其拉客收取提成。2010年8月,花志威用5万多元将阿绍在广州中山三路某大厦14楼的门店盘接过来,自己帮人做信用卡非法套现。
从2010年8月6日至2011年3月22日,花志威以虚构交易、消费的形式,先后使用4台POS机,帮助众多信用卡持有人在其限额内刷卡套取现金或代还信用卡欠款,收取对方1.2%~2.0%的手续费。在上述期间,花志威帮助“顾客”刷卡套现或代还信用卡欠款合共人民币29176396.3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