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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存款,被忽悠买成保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 0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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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 赵松刚)奎文区的张先生20日向本报反映,他在银行办理的存款变成保险业务,而当时隔一年后他打算退保时,却被保险公司告知,原本5000元的保金只能拿回2463元。 

  张先生反映,2011年5月17日,他到彩虹路和东风街交叉口路北的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办完存款后,他手里还有一部分钱,约在5000元以上。当他准备离去时,一名身穿银行制服的工作人员苏女士过来,向他推荐了一项新的银行业务,张先生每年可以收益的金额比存款划算。 

  张先生说,在工作人员介绍该业务时,并没有提这是一项保险业务。直到当他办完一切手续时,才知道这其实并非银行存款业务,而是华泰人寿的“吉年祥年金保险”,张先生需要在接下来的10年,每年交纳5000元。张先生当场提出质疑,但是工作人员称,如果张先生感觉不合适,退保时也只会损失一两百元,张先生还能拿回4800元。张先生有些担心,要求该工作人员将此写纸条上。记者看到,这张纸条上写着“年内退订扣(500×30%)左右”,也就是150元。以此计算的话,张先生还能拿回4850元。

  2012年3月份,张先生看到不少存款变保险的投诉后,自己也开始担心了起来,便向保险公司咨询,而保险公司的回应令张先生大跌眼镜。保险公司称,如果张先生超出10天的犹豫期后,中途退保,原本的5000元,只能拿回2463元左右。

  记者在张先生提供的一份“银行代理个人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中看到,上面提到“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您可能会损失一定费用”,但未提及具体的损失费用金额。另外,在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中,也没有相关退保损失费的计算细则。

  王杨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津明说,保险公司的条款属于双方的格式合同,对如何鉴定损失,合同中只是模糊体现,市民如果遇到退保情况,恐怕只能按保险公司提供的计算方式。他提醒说,一定不要只是听信工作人员介绍,而要自己仔细的阅读合同,提防出现退保时蒙受损失。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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