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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0日讯(记者王冠兴)今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4月中旬开始,我省将举办第六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这也是为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优秀选手。我省选手如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80分。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实践比赛,省教育厅规定,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80分;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二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60分;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4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二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3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的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可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20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3年内有效。享受加分的奖项必须和所报专业一致,获奖项目不得累计加分。
作者:王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