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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3日发生在汕尾海域的韩国沉船事故后续处理引人关注,渔民、当地政府、海事部门、海洋环保人士等各方都希望尽快搬走这个水中的“定时炸弹”。不过,记者昨天了解到,由于本次事故涉及外事,需要按程序走流程,相应的打捞方案仍未确定。
未收到沉船打捞委托
据悉,为了尽快打捞沉船,广东海事部门已经两次向韩方船东和韩国船东互保协会发出限期打捞函,并要求其尽快落实有资质的打捞公司并且制定打捞方案,否则将委托交通部广州打捞局实施强制打捞。不过,交通部广州打捞局的工作人员昨天告诉记者,目前该局并没有收到韩国船东的沉船打捞委托。
打捞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韩国沉船上有7000吨浓硫酸和140吨燃油,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设想。因此,沉船的打捞难度颇大。据悉,3月18日在广东汕尾召开了沉船打捞方案的专家评审会。不过,具体的打捞方案需要船东方面确认之后,上报广东海事部门审批,待审批确认之后,才可实施打捞。“估计这个流程走下来,需要一段时间。”广东海事局昨天这样透露,“现在还不知道韩国船东究竟委托了哪里的打捞公司,如果确定了打捞公司和打捞方案,一定要向海事部门报批的。”
按照沉船打捞的相应管理办法,本次韩国沉船如果实施强制性打捞,费用需要船东方面支付。有消息称,对于本次沉船事故,韩国的相关保险公司派出了专门的小组进行处理,预计专门小组成员本周将会抵达广东。
汕尾海事局局长黄献务说,目前沉船海域情况基本可控。目前海事部门已经派出4艘清污船和4艘海巡船在沉船现场24小时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