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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脑一片空白……”昨日下午,全省首例毒驾肇事致1死4伤被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高新区法院开庭。庭审现场,肇事者杨沫(化名)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没有提出异议,而其代理律师却认为这是“交通肇事”。两个多小时的唇枪舌剑后,法官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下午1时许,杨沫被法警押上了法庭。事发当日凌晨,他在玩网络游戏时,受朋友劝导而吸食了K粉。中午12时许,在开车送公司客户去双流机场前,他为了“提神”又吸食了一次,导致撞上天网杆并引发一系列事故,致使1死4伤。
庭审伊始,公诉人问及事发时情形,杨沫全以无法回忆作答。“……起诉你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你认不?”当法官询问杨沫时,他虽有迟疑但表示了认可。当即,法官就请杨沫的代理律师向其解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代理律师告诉杨沫,交通肇事罪没有逃逸情节的,刑期是3年以下;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只要犯罪后果有重伤的,刑期就在10年以上。此时,法官再次询问杨沫是否承认自己“危害公共安全”。记者注意到,在此过程中,杨沫很淡定,他依然表示“我认”。
争议焦点
律师说
这应是交通肇事罪
“我认为应该是交通肇事罪!”相较于杨沫,代理律师张勇(点击观看张勇影视作品《冬候鸟》)却极力争辩。他说,事发时,杨沫的车速非常慢,撞上天网杆后,因大脑没有意识,后续行为并非其故意。
检察官说
8次交通违法也是原因之一
公诉人原红旗告诉成都晚报记者:“第一次碰撞天网杆,他非但没有停下,还加速、变速行驶,案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 另外,杨沫有8次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也是定罪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