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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刘莉)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乱收费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乱象,今后有了“紧箍咒”。19日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该市出台相关办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年培训人数)不得低于300人,办学面积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且不得设在地下室。应配备专职校长,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固定资产应达到3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该办法要求,各学校应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按规定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要按规定给学员开具发票,并使用规范的财务印章。若出现筹办期内招生、超出办学许可证范围招生、刊登虚假广告招生等情况,学校必须退还全部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