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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郭鹏)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贯彻《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河北省将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省所有小学三至六年级都要开设书法课;2013年秋季学期起,全省所有小学各年级及中学相应年级都要通过书法课和其他有关课程及活动普及中小学书法教育,真正做到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课表、进课堂、进活动”。
2012年春季,省教育厅将按照全省在校生的三分之一集中采购一批适用于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的书法学习辅助图书,免费发放到农村小学,供学生循环借阅使用或用于学校组织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