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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3月19日讯(通讯员 吴玉英 记者 崔维成) 3月16日,薛城区药监分局与辖区130家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就加强计生药具、终止妊娠药物和促排卵药物管理签订了监管责任书,为药品经营企业戴上了“金箍咒”。
据介绍,责任书明确要求药品经营企业禁止药品批发企业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和促排卵药物,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经营计生药具(包括一类医疗器械和二类不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必须从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药品经营企业应积极举报违法经营计生药具、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物的行为;对违法经营计生药具、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物的企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药监部门和计生部门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