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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 保障性住房关系到每个低收入家庭的切身利益。今后,新疆对提供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并取消其在5年内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房资格。
《新疆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指出,新疆将建统一的诚信系统,完善保障房档案,强化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经济状况及其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规范准入审核。
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已超过保障标准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逾期不腾退的,应当按市场价缴纳租金。对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可以依照规定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