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 熊丙奇
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把科研诚信纳入高校教师年度考核中,并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另外还提出,对学术腐败下了治本药方,要求改进评价考核导向,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和物质奖励、职务晋升挂钩。
多年前,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就提出,要对学术不端“零容忍”,可结果却是“零处理”;甚至有一些学术不端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纵使舆论呼吁当事学校启动调查,要求教育部的学风建设委员会介入,可有关部门照样不为所动。
这次下发的意见,再次提到“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也明确了12条具体意见,但意见的执行前景尚不乐观。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改进高校科研评价与考核评聘机制,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这找准了学术不端产生的根源――评价机制不合理。可是怎样调整这一机制,却并不明确。众所周知,造成高校科研评价急功近利的根源,是教育和学术行政化。因此,要改进评价机制,就必须取消对高校的各种行政评价、评审,转为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同时,在高校校内推进学术本位管理,使学校内部的行政权和学术权分离。
同样的问题,还存在于对学术不端的调查和处理中。意见明确了对学术不端的调查程序――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统一由当事人所在高校组织调查,要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学风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提出调查意见,并向当事人公开――但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并未明确:学校学术委员会是独立启动调查,还是要受学校行政安排?学术委员会的调查结果是否具有最高权威性?是否必须按照学术委员会的调查建议进行相关学术处理和行政处理?目前的问题是,学术委员会并没有独立启动调查的权力;有的学术委员会就是进行了调查,最终也是由校方视情况进行处理。
另外,此次意见也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风建设纳入高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机制”。但相关的问责并不明晰,而且究竟问责什么,也未进一步明确。如果教育部门是对高校出现学术不端进行问责,那么结果极有可能适得其反。近年来一些地方就将学术造假、抄袭,列为对高校进行综合考评的范畴,结果是,高校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对学术不端采取不知情、不调查、不处理的方式,反过来成为学术不端的保护伞。因此,如果要问责,就应该对不启动学术不端调查、不进行严肃处理者问责。
总之,治理学术不端,关键在于推进教育、学术去行政化,构建学术共同体,让学术原则回归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