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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 记者曾庆斌报道:顺德拟将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现行按户计收改为按用水量计收。3月30日上午,顺德区物价部门将在大良召开听证会。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布的相关公告称,改变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旨在解决生活垃圾处理费现行收费模式中存在的征收成本大,征收率低等问题。
该公告发布了两套听证方案。根据方案一,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1.33元/立方米乘以自来水消耗量的标准征收;根据方案二,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0.55元/立方米乘以自来水消耗量的标准征收。两者相差悬殊。在两套方案中,居民用户每户4人以下(含4人)每月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月用水量36立方米为上限计收,5人以上则以实际用水量计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公告特别提示,方案二中,为减轻居民负担,将居民收费标准降至0.55元/立方米,并对部分行业,如行政事业单位、工商业、酒店旅业类等,收费标准按正常标准优惠5%;其它行业按正常标准计收。
去年底顺德区举行水价听证会前,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经过统计发现,顺德普通家庭的平均月用水量为21立方米。按照两套方案计算,顺德普通家庭的平均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变为27.93元或11.55元。
顺德现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是2005年经过听证会确定、2006年正式实施的。其中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为每月每户12元。对比今年的两套听证方案与现行收费标准,顺德普通家庭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分别将上涨15.93元或下降0.45元。
公告一并公布了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其中包括消费者10名,经营者及利益相关方6名,专家学者2名,人大、政协参加人2名,消费者组织代表1名,3名物价部门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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