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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世锦 特约记者曾仕谦通讯员钟兴明)昨日上午,梅城环城路与梅江区西郊街道黄塘村的交叉路口出现了一支特殊的垃圾清扫队伍——梅江区党政领导率区直单位干部职工和青年志愿者来到这里,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行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力争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大行动,使辖区城乡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基本达到无暴露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污水横流、无“六乱”现象的“四无”要求,实现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生态人居和谐的目标。
梅江区特别注重在建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该区要求按照1000人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每个村(居)聘请3至5名保洁员,负责以网格化管理模式按时上门收集生活垃圾和主要村道、主要河段、重点场合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社区保洁员则负责梅城8米以下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保洁工作;采取“政府出一点、住户收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形式筹集经费,从今年4月份起,梅江区财政在原有每个行政村每月800元保洁费基础上,为每个行政村每月再增拨800元;按照每月3—5元/户的收费标准继续推行上门收运生活垃圾有偿服务,旨在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推行挂钩包干制度,区直单位和市属驻区单位挂钩包干全区54个行政村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机制,城乡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各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为辖区范围的第一责任人,村(居)书记为各村(居)直接责任人,包干单位领导为连带责任人,区级成立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每月进行考核评比,连续三次督查不合格的,该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分管领导要进行问责处理,并将各村(居)环境卫生年度考核合格率列为评选文明镇(街道)的前置条件,将各村(居)环境卫生年度考核优秀列为评选文明村(居)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