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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利厅:工作考核结果与水利项目安排挂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4: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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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昨日从省水利厅获悉,为强力推进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省水利厅日前出台了定期通报、公开公示、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奖励惩处等五项工作制度,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并将考核结果与水利项目安排挂钩。

  根据上述五项制度的规定,对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或出现的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情况,省水利厅将不定期进行通报。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后,省水利厅将把全省准予公开的项目建设计划等情况在广东省农村水利网公开。

  省水利厅表示,原则上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日常督导检查。对部分重点农村水利工程项目,以及部分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建设进度慢、质量差等问题的工程项目,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导检查。针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特定事项,在事先不通知被检查单位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飞行检查。同时,省水利厅对示范县等重点项目实施领导干部挂片督导检查。

  笔者了解到,广东把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列入省水利工程建设年度考核内容,分别进行考核。省水利厅以各项目的考核结果综合评价确定各市、县(市、区)农田水利年度建设考核成绩。对于年终考核“优秀”的市、县(市、区),将获“优先安排项目”和“增加项目安排”的奖励资格。对于前期工作马虎、弄虚作假,建设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等情况的,给予警告并限时督办,落实整改。对于项目建设严重滞后或重大延误的,向所在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发出工作责任通知书。对于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向全省通报情况,同时减少该县(市、区)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完毕一年后再行恢复正常安排。(记者/陈清浩 通讯员/粤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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