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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五项制度考核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本报讯 (记者黄建华 通讯员粤水轩)记者昨天从省水利厅了解到,为强力推进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省水利厅日前出台了定期通报、公开公示、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奖励惩处等五项工作制度(下称“制度”),对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并将考核经过与水利项目安排挂钩。
“制度”规定,对全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工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或出现的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情况,将不定期进行通报。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后,全省准予公开的项目建设计划等情况将在广东农村水利网公开。
省水利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将被列入省水利工程建设年度考核内容。省水利厅以各项目的考核结果综合评价确定各市、县(市、区)农田水利年度建设考核成绩。年终考核“优秀”的市、县(市、区),将获“优先安排项目”和“增加项目安排”奖励资格。
对于前期工作马虎、建设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等情况给予警告并限时督办,落实整改。对于项目建设严重滞后或重大延误的,向所在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发出工作责任通知书。
对于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向全省通报情况,同时减少该县(市、区)农村水利建设项目,直至整改完毕一年后再行恢复正常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