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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改司到浙江古田山保护区调研集体林林权租赁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1日 04: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家林业局政府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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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3月19日讯3月8日上午,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考察组到浙江省开化县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研集体林林权租赁情况。

  2007年,浙江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浙江省林业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对保护区核心区内的16105亩集体林实施了租赁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保护区租赁经营集体林、自留山全额补偿到户、统管山分利不分林”的自然保护区集体林林权改革模式,解决了长期以来保护区山林使用权为村民所有但管理权由保护区行使的矛盾,明晰了产权关系,奠定了保护区统一管理的基础,也统筹兼顾了各方利益,使林农得到了更多的实惠,自然生态得到了更好的保护。这一租赁试点,为全国首创,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高度肯定。2011年5月10日,浙江省国家级与省级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租赁工作现场会在古田山召开,会上充分肯定了古田山在核心区集体林林权租赁取得的成绩,并总结完善了古田山保护区集体林租赁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保护区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政府协调会议精神,同年9月,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集体林林权租赁扩面工作,把缓冲区的20110亩集体山林列入了集体林租赁范围,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的生态管理。

  与会领导在听取了古田山保护区的专题汇报后一致认为,古田山在林权租赁过程中采取的方案是有效可行的,取得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对于全国开展林权制度改革都有借鉴作用。并要求保护区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保护和管理好现有的森林资源。

  考察组还同与保护区毗邻涉及林权租赁的村级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林权租赁金的使用情况等汇报。

  (来源:国家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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