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随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正式发布,因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引发的对废止车险“无责免赔”霸王条款的热议,再次成为西安众多私家车主关注的焦点。
“无责免赔”有多“霸王”?
“无责免赔,让我白白损失了4000多元。”西安市民李先生提起保险公司的“无责免赔”就一肚子气,爱车被人追尾,保险公司以“无责免赔”为拒付修车款,追尾司机不是拒接电话,就是一句“我在外地”,李先生只好自己负担了修车费用。
类似李先生的遭遇并不在少数,有车主甚至把“无责免赔”列为车险中的“第一霸王条款”。无责车主在维权过程中因为得不到保险公司的有效帮助,除了私下调解外,只能通过法院起诉,付出了高昂的时间、经济成本。
“代位追偿”破解难题
“保监会新政策对我们车主来说真是个利好消息。”私家车主黄先生看到新闻后高兴的致电本报咨询政策详细情况。
记者了解到,根据车险新政的规定,以后发生对方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车主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然后由保险公司代车主向责任人或对方保险公司追偿,这从法律上被称为“代位追偿”。
据车险行业资深人士王先生向记者介绍,“代位追偿”在国外的车险理赔中早已普遍采用,在某些情况下,国外交通事故的理赔对车主来说“可以简单到只需给自己的保险公司打个电话,然后互相交换保险卡修车就行了”。
新政离我们还有多远?
对诸多私家车主来说,“代位追偿”的确“看上去很美”,但保险公司是否会不打折扣地推行,因“代位追偿”造成的经营成本上升是否会转嫁给车主,很多人对此心存疑虑。
“在当前市场及信用环境下,不完全的车险参保率、不同公司间定损标准的差异,公司内部资金流转的压力,都有可能成为新政推行的阻力所在。”业内人士认为,与之相关的政策和协调机制的确需要时间来磨合。
目前,辽宁、厦门、重庆、北京已成为“代位追偿”的第一批试点城市,年底前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记者联系陕西省保监局和陕西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士了解到,目前陕西尚无具体推行时间表,西安的车主们仍需耐心等待。
记者 刘朝辉 实习生 谢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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