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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十余条免责条款被删 海口车主拍手叫好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00: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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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车险投保容易理赔难,让广大车主十分头疼。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示范条款》),剑指多项车险“霸王条款”,尤其对消费者广泛关注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代位追偿等热点问题重新进行了修订。《示范条款》究竟会带给车主什么样的实惠?何时才能正式实施?是否对保险公司具有强制约束性呢?-本报记者郭丹

  十余条责任免除被删有利车主拿到损失赔偿

  据记者了解,无责方的索赔难是个多年的老问题,但《示范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金额内先行赔付被保险人,然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新规定可以帮助车主简便快捷地拿到事故损失赔偿,让海口车主们拍手称快。

  对于“高保低赔”,《示范条款》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全部损失,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进行赔偿;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对于有争议的免责条款被删除,很多海口车主都叫好。例如,《示范条款》删除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实践中存在一定争议的十余条责任免除,例如“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免去了原有商业车险条款中的部分绝对免赔率。

  非强制性示范条款或将导致保费提高

  《示范条款》的出台对车主们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但《示范条款》是否适用于所有保险公司呢?

  对此,海南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唐海明表示,《示范条款》对于符合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条件的保险公司而言不具有强制性,但能达到保监会规定的条件的公司屈指可数,所以绝大部分保险公司会参考或使用《示范条款》,《示范条款》有望在今年底正式施行。据记者了解,目前国内前20大财产保险公司在费率市场化改革中,只有平安财险和太保财险有望率先获得独立开发车险产品的权力。

  除此以外,市民最担心的是保险公司会否直接或间接提高保费?对此,唐海明认为,《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相对原来的条款,会导致车险的纯损失率提高,但是保费除了受车险纯损失率影响,还要受保险公司附加费用率的影响,所以不能认为保费就一定会提高或提很高,实际结果可能是与目前的保费水平差不多,可能有所提高,但有所降低也不是不可能的,不同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是有可能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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