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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论
“3 15”可真算得上一个丰富多彩的日子,各种丑态集中展现,几成多种问题的缩影。打假维权,当然是这一天的主题,但打着打着,你突然发现竟有不少以打击侵权为名的侵权者在偷偷发笑。这几天异常活跃的山寨“3 15”网站便是一个典型事例。
报载,目前国内非法“3 15”网站数不胜数,仅北京地区就有数百家。这些非法网站刊登或转载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后,再通过索取涉事企业的公关费和删帖费牟利,日进数万元,而消费者从头到尾都被利用。
这事的吊诡之处在于:本该用于维权的“3 15”招牌却被用于侵权;“破财消灾”的企业本该是受骗者,却充当了合谋者;本该向正规渠道申冤的消费者,却把希望寄托在骗子身上,成为对方敛财的工具。真相的被删除,也是良知的被删除。而这种透支社会道德与诚信的行为,居然形成了一条产业链。
此类删帖,实质是出卖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与申诉权,现实中,将这类珍贵权利作价数万元甚至数百元“贱卖”的行为,并不少见。
“3 15”的确催生了许多产业,包括职业打假、维权晚会之类。不得不说,这很大程度上也有职能部门日常监管不力的“功劳”,消费者维权案件在这一天扎堆呈现,也说明了这点。这其实是一个老话题。新的问题是,我们必须借“网络删军”的不法行为,反思社会诚信与良知的何去何从,媒介公信与民众知情权、监督权该如何保障。公权机构不仅要履行好监管之职,也要负起正面的垂范之责。 椿桦(媒体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