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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唐春成
□ 唐卫毅
日前,深圳市发布《关于廉洁城市创建中诚信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务行为将实行终身负责制,公务行为出现过错的,责任的追究不因行为主体的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而分离。(3月18日《人民日报》)
深圳推行公务行为终身负责制,这一举措可谓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也为其他地方提供了一个示范样本。规定明确提出了在公务活动中推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倒查的公务行为终身负责制,以及公务行为出现过错的,责任的追究不因行为主体的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而分离等措施,对于规范城市的各类公务行为、推动城市的诚信体系建设无疑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公务行为终身负责制,建立起了一条“责任链”,环环相扣,彻底堵死了过去出了“问题”和“过错”“拍拍屁股走人”的道路,也让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失去“免责金牌”。规定警示各级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行为时,要追求精益求精、尽职尽责的精神,在实施重大决策和工作安排时,更加慎重、更加周密、更加完善,不敢懈怠和玩忽职守,防止“拍脑门”决策、“随心所欲”干事等问题的出现。
公务行为终身负责制,也有助于提升诚信体系建设水平。当前社会诚信出现不少问题,在这其中,政府的诚信体系建设如何,直接影响着社会的诚信体系建设。而实行公务行为终身负责制,不仅能够有效地规范各类公务行为,而且能够发挥诚信建设的导向作用,因为政府诚信做得好,才能形成良好的示范和导引,才能激发公众更好地参与社会诚信建设。
如今,经常会出现除了问题及过错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比如,事后,有的人退休了、有的人调走了、有的人甚至高升了,留下了“烂摊子”没有人收拾。继任者也往往以找不到责任人等各种借口来搪塞公众,最后出现了“过错”无人“买单”的局面,损失的是国家和大众的利益,留下的是众多的历史遗留问题。而随着遗留问题的不断增多,势必影响到政府诚信建设和社会的稳定。
公务行为终身负责制,让“问题”和“过错”始终有人“买单”,会使社会的诚信建设不断进步,让公职人员更加自律,从而推动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社会发展更加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