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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宗时风)记者昨天从宁夏地矿局获悉,由宁夏地矿局矿业院申报的“贺兰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前顺利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初审,正式进入为期3个月的公告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网站以商标公告1302期证明商标第16类10155709号对“贺兰砚”证明商标进行了公告,标志着“宁夏五宝之首贺兰砚”即将有自己的身份标志。
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在我区,像“中宁枸杞”“西吉马铃薯”“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等地理标志商标,都在各自产业发展当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作者:宗时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