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天津出台激励措施 大学生创业可获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8日 23: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渤海早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积极开展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和创业实践活动,今年本市设立了“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其中,大学生只要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就有机会申报创业奖学金,并且申报创业奖可延伸到毕业后两年之内。

  据了解,奖学金分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奖”和“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奖”。其中,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奖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奖授予在自主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两个奖项不可兼得。

  评选范围面向天津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和来自农村的研究生,其中申报创业奖可延伸到毕业后两年之内的学生。每年评选创新特等奖10名,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创新优秀奖160名,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每年评选创业特等奖10名,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创业优秀奖60名,分别给予2000元奖励。

  创新奖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获得专利;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全国和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优异的。

  创业奖要求学生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首席记者邵隽)

热词:

  • 奖学金
  • 大学生
  • 大学生创业
  • 创业实践
  • 创业项目
  • 激励措施
  • 创业精神
  • 学科
  • 第二学士学位
  • 普通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