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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汝城3月16日讯(分站记者 朱忠达)日前,汝城县委、县政府下发通报,对没有完成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和出现违法生育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通报取消了郴州市2011年年终考核被评为合格单位的5个乡镇和被评为基本合格单位的1个乡镇共41个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人的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评奖资格及人口计生工作对等奖。对2011年出现违法生育的1个乡镇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其人口计生工作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授予个人荣誉称号、评先评奖、晋职晋级、提拔重用、调动,处罚其人口计生工作责任款5000元,处罚其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人责任款每人600元。对83个三类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了其综合性荣誉的评先评优资格。
按照郴州市2011年度考核评估方案,乡镇人口计生工作评估结果分为模范、先进、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类型。
作者:朱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