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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继续促进对外投资 方便民营企业"走出去"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20: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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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记者刘阳禾)商务部于今日召开了例行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会上表示,民营企业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商务部还将继续促进对外投资便利化。

  关于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问题,沈丹阳指出,民营企业确实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商务部统计,非国有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占中国对外投资流量的比重逐年上升。去年,非国有企业占中国对外投资流量约44.4%。近年来,商务部一方面十分重视健全企业“走出去”服务保障体系,这些保障体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供的。通过加强引导服务、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协助企业解决一些具体困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安全和权益保障等等措施,加强对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服务。

  另一方面,沈丹阳表示,商务部一直非常重视对外投资便利化。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便利化就是简化审批的手续,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方便。如2009年颁布实施了《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类别对外投资的核准,绝大部分类别是放开的,不需要核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包括地方商务部门,主要从投资对象国的安全状况、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核,境外投资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企业自主决定、自行负责。对地方企业来说,绝大多数对外投资只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就可以在3个工作日以内办理完全部的核准手续,是很方便的。从申请材料、审核重点、办理时限来看,商务主管部门对大多数对外投资的管理,实质上已经接近备案管理。

  沈丹阳称,下一步,商务部还将继续加强和有关部门的沟通,按照温总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简化对外投资的审批手续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对外投资便利化。

责任编辑:杨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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