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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打击炒新再下“死令”:券商不得炒新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7日 17: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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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炒新获暴利的年代或将逐渐成为历史。在上周深交所、上交所联手重拳打击炒新后,证监会将炒新定性为“市场非理性现象”并再出死命令:要求券商在投资者教育、承销、投资和咨询环节四管齐下,全面防范炒新,基本上直接将券商与炒新隔离。

  新股热将影响发行体制深化改革

  在炒新火热时,银行推出涉及新股的理财产品曾颇受投资者追捧。但近几年大量新股密集上市,一方面出现了大面积的破发现象,中签者损失惨重;另一方面,大范围的业绩“变脸”,也使得投资者怀疑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刻意粉饰业绩。

  证监会在日前向各证券公司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抑制新股炒作行为的通知》中指出,我国资本市场一段时间以来的“新股热”是市场非理性现象,将影响新股发行体制的深化改革。新股“三高”使市场配置资金的有效性受到质疑;严重扭曲了市场定价功能;容易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行为;使二级市场偏信“新股不败”、“炒新必赚”的人遭受损失,甚至机构投资者也深受其害,一些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分析研究人员及新上市公司等均遭受批评。

  投行奖金不得与超募资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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