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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协公布2011重大消费维权案例
提车加价属违法,别被4S店忽悠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江苏省消协公布了2011年十大消费典型维权案例,同时还公布了2011十大消费维权举措。记者看到,珠宝、家电业、汽车仍然是投诉热点。同时,在日常生活中遭遇的购车加价其实是违法行为,消费者别再被4S店忽悠。
2011年3月15日,消费者金先生向扬州市消协投诉,称2010年8月21日在某品牌汽车4S店订购了一款家用轿车,当时签订了购车合同,总价94.8万元,并支付了5万元订金。该公司销售顾问严女士表示,由于市场上该款车十分紧俏,她也不能肯定交车时间,所以合同上交车时间注明为“待定”。后该公司销售人员两次主动联系他,均表示加价5万可尽快提车,否则只能无期限等待。对汽车4S店这种明显“抢钱”行为,金先生表示气愤,遂向消协请求帮助。
根据金先生反映的情况,扬州市消协专门派调查员到该品牌汽车4S店进行暗访,发现情况属实。随后约请该公司负责人至消协核实情况。4月8日上午,该公司陈总经理到消协配合调查,陈总经理开始否认4S店在售车过程中故意加价,消协人员将调查员暗访录像和金先生电话录音一一播放,在事实面前,陈经理无可辩驳,表示公司的具体销售业务由别人负责。4月28日,金先生来电,告知该品牌汽车4S店已通知他4月30日去店里提车,并向消协表示感谢。
案例评析:
《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汽车加价是经销商店欺客的表现,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然践踏,是“供求决定价格论”掩盖下的一种违法行为,应予叫停。(通讯员沈消轩记者张晓露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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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大型维权活动
晨报讯(通讯员芙蓉记者张晓露)今天上午9:30至下午14:00,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广场将有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活动。今天,活动现场会有约百家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政部门到场。包括省市工商、省市消协、市质检、市烟草、市物价、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这些单位或代表在活动现场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