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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有可操作性。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就像缺少电梯的大厦看着壮观,爬起来够呛。
旧楼加装电梯,触及新增产权面积、新增容积率、土地审批等问题,而先前的基建法规中没有可操作的具体办法。正是为了增强可操作性,2009年9月,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国土房产局联合出台《关于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
然而,这份《意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卡了壳。《意见》规定,加装电梯应经本梯号所有业主一致书面同意。问题是,一、二楼业主对加装电梯几乎没兴趣。
有些政策出发点是好的,却难于落实。这就须对政策重新调研、论证、完善。否则,政策就变成束之高阁的废纸。
今年,厦门终于出台新规只要2/3以上户数的业主同意即可启动申请程序,并拟制定低楼层住户补偿标准。这给原来的《意见》加装了“电梯”,对旧楼加装电梯的推动有望“扶摇直上”。
只不过,问题早摆在那,而新规出台却是两年多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