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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部品》:近来,电梯安全引起全社会关注。一方面企业要生产出安全性能好、质量高的电梯;另一方面,也应通过媒体向市民普及电梯安全常识,但更重要的是,能不能通过立法来保护公民在搭乘电梯时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隋莉:电梯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离不开的工具。目前,沈阳市已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就有25000余部。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电梯数量将不断增加。但电梯产业发展过程中,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并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为此,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下,沈阳市质监局已草拟了《沈阳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被列为沈阳市政府2012年立法项目。
《建筑部品》:《办法》注意到了哪些问题?是怎样关注电梯安全的?
隋莉:沈阳市在电梯安全方面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建筑特别是住宅建筑电梯配置标准过低;二是电梯管理不到位,维护意识较差;三是电梯维保市场不规范,维修质量难以保证;四是电梯改造更新意见难统一,经费难落实。虽然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电梯安全管理做出了规定,但对影响电梯安全的关键因素尚需规范与完善。我们在草拟《办法》时,重点明确了电梯安全责任的主体,建立了电梯安全监管共治机制,围绕抓好电梯的“进口”和“出口”,加强电梯的应急处置工作。
《建筑部品》:沈阳这部地方性的电梯法规有哪些特点和亮点?何时出台?
隋莉:在《办法》中,我们将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估等若干环节纳入统一规范,力求做到无缝覆盖,既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也规定了电梯的退出机制,即:住宅电梯使用15年以上或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经安全技术评估确认已无法保证安全,且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应当报废。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电梯不同时段的费用问题,我们明确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电梯的日常维保费,二是电梯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三是广告收入费用的用途。至于何时出台,我们希望按立法程序在今年年底出台。
陈小列/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