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黄岛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刚刚审结了两起“假冒”名牌案。
被告人许某系青岛某制帽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人。2010年10月,许某在明知没有“NE”、“棒球手击球”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由其经营的青岛某制帽有限公司为某国外公司生产棒球帽147900顶。经鉴定,其中130800顶帽子假冒 “棒球手击球”注册商标,价值55590美元,折合人民币366243.60元。该130800顶帽子中,有55880顶同时假冒“NE”注册商标。2011年1月24日,该制帽有限公司向黄岛海关申报出口上述产品时,产品被黄岛海关查扣。法院判处:被告单位青岛某制帽有公司被法院一审判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被告人许某(女)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19日期间,被告人孙某明知自己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崂山啤酒的情况下,仍然向青岛市黄岛区的饭店、超市等30余家单位销售上述商品,销售金额60450元。法院判处孙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戴 谦 李 刚 侯 风 王晓梅)
§?n?俸??
(戴 谦 李 刚 侯 风 王晓梅)
§?n?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