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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按新标准生产碘盐,新碘盐将于5月份按原价上市通讯员 孙维 本报记者 黄淼君
从今天开始,我省生产的碘盐都将实行新标准,食用盐中碘的含量将降低到25mg/kg,新标准的碘盐将在今年5月份以原来的价格陆续上市。这是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的消息,也是我省根据国家《食用盐碘含量》的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
我国已经对食用盐中的碘含量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调整,这次是第三次。和以往全国统一标准不同,这次调整,各个省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各自制定标准,报卫生部备案。
我省新碘盐碘含量下降10mg/kg
与全国大多数省份相同,我省也属于自然环境缺碘地区,历史上碘缺乏病普遍流行。我省自1995年起全面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性措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不仅消除了以痴呆、矮小、聋哑、瘫痪为主要症状的克汀病,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也从13.92%下降到5%左右。
在碘缺乏疾病逐渐减少的情况下,大家还需要继续吃加碘盐吗?
省卫生厅有关专家表示,自然环境缺少碘元素,所以才需要通过加碘盐的办法来补充碘,我省这次确定的食用盐碘含量的新标准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我国2000年推行食盐碘含量为35mg/kg,允许波动范围为±15mg/kg(20mg/kg―50mg/kg)。据我省10年来的监测,食用盐的实际碘含量在30mg/kg左右,人群尿碘总体水平处于100―199g/L的适宜范围。二是基于当前我省居民食物来源多元化,尤其是富碘海水产品供应丰富,可以适当下调标准。为探索下调多少才适合,省疾控中心开展“人群碘营养水平与甲状腺相关疾病研究”,结果表明,盐碘含量处于20~25mg/kg,人群尿碘水平达到165g/L左右,最终确定了新标准。研究结果也发现,没有证据说明食用碘盐与甲状腺结节等疾病之间有关联性,食盐加碘仍是防治碘缺乏病的基本策略。
新碘盐
5月份按原价上市
日前,盐业部门已做好包装改版、设备改造、产销计划衔接等准备工作,于3月15日起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碘盐,并于5月份以原有价格陆续上市。过渡期间,原有碘盐继续销售。如果你家里买的是旧标准的加碘盐,也不用太纠结,因为3月15日以前生产的碘盐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未注明保质期的,可于销售生产日期之后3年内使用,所以家里有囤盐的马大嫂,请看一下生产日期,最长不要超过三年。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甲状腺疾病患者,以及那些生活在高碘地区的居民,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盐业部门也将进一步合理布设不加碘食盐的销售网点,方便这些人群购买。
为防止碘丢失,大家烹饪的时候不宜过早放入碘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也请避免用碘盐爆锅、或者长时间地炖煮,以免碘受热失效,而失去补碘的作用。
省卫生厅也提供了不同人群碘的推荐摄入量:0至3岁每人每日50毫克,4至10岁每人每日90毫克,11至13岁每人每日120毫克,14岁以上每人每日150毫克,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每人每日250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