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广州4月起实施学校安全新规 校车上路享多种特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2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在线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国际在线消息:据《南方日报》报道,旨在强化校园安全管理、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从4月1日起在广州实施。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13日讨论通过并正式公布该"规定"。

  此次出台的"规定",对校车的配置条件、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措施都做了明确。"规定"提出,学校接送学生的校车应当具备六项条件: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驾驶室两侧喷涂车属单位名称、核载人数,车身按规定喷涂统一颜色,车身后部喷涂“校车”字样;加装扶手、栏杆等安全装置,座位设有安全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规定"赋予了校车一定的行驶特权:校车运载学生,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时,由驾驶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此外,校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热词:

  • 校车
  • 行驶记录仪
  • 南方日报
  • 车身
  • 广州市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 安全带
  • 核载
  • 校园周边
  • 安全装置
  • 公交专用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