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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李晓青报道)3月13日,乌鲁木齐市药监局做客红山网,向消费者讲述邮购药品的注意事项。
乌鲁木齐市药监局局长西日甫江·伊明分析说,消费者邮购药物主要凭主观购买,容易受到虚假广告的蒙骗。而在购买时没有实物参照,消费者容易出现“货不对板”的情况。同时,邮递药品过程中难以保证药品特定的储存条件,容易导致药品变质。
药监部门提示,消费者邮购时应注意:处方药不得邮售及网售;合法的网站都会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示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编号,消费者可登陆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市场监督”项目中的“互联网药品交易”,对其资格真实性进行查询。同时,还可以在该网站查询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乌市消费者发现问题药品可拨打284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