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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消息:据新华社电,今年,中国西藏的僧尼可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面向僧尼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了覆盖面,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了僧尼的实际困难。
按照西藏从今年初开始实施的《西藏自治区寺庙僧尼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凡年满18周岁的僧尼,不受户籍限制,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在寺庙所在地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政策还规定,年龄不满60岁的僧尼,在连续缴费不少于15年后,从60岁起领取养老金。西藏僧尼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280元,僧尼个人缴费60元,其余由各级政府财政补贴。
根据规定,僧尼患病住院的医药费报销比例在65%~85%之间;患了大病,还可在大额医疗商业补充保险范围内报销住院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