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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本被偷毕业生心急如焚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6日 13: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沙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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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傅小平)3月11日在湛江飞车抢夺一求职女大学生挎包的他善心大发,先后归还其毕业证和手机。在长沙读研三的中南大学梁同学也希望偷他笔记本电脑的小偷能良心发现,将储存了大量资料的笔记本电脑还给他,让他能在今年5月顺利毕业。如果你有线索,请拨晚报热线96333,或发微博@长沙晚报,或直接拨打13580438795告诉失主。

  “3月10号晚上,小偷剪破窗户入室偷走我的笔记本。如果你是作案的人,请你大发慈悲把电脑归还给我吧。”这是贴在中南大学西门附近一条街上的《致小偷的一封信》的开头,在信中,失主称愿意以5000元赎回电脑,并公布了自己的QQ号和手机号码。他希望小偷能通过QQ或者手机跟他交流,并把笔记本放到极少人发现的地方,然后告诉他时间地点,并表示一定兑现承诺。“这是谁恶作剧吧!”“不会吧,写得这么真实,可能是哪个大学生被偷了”……昨日,这封写给小偷的信引来一些市民的议论。

  记者调查证实,这位失主是中南大学研三的学生,姓梁,他的笔记本电脑是3月10日被偷的,他的笔记本里储存着正在撰写的毕业论文、多年的照片、个人视频,还有很多搜集和整理的资料。“5月就要答辩了,很多的实验数据都在电脑里,真不知道怎么办。”梁同学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除了毕业论文,还有很多制作好的和正在制作的工程项目,还有本科时上台演唱、跟同学们合影留念的珍贵记忆。“拿走了我的笔记本,等于抽走了我的回忆。”梁同学说,他现在已在深圳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一旦毕业论文完不成,推迟半年毕业,不知道工作还能不能保住。

  梁同学的笔记本是2009年买的,华硕品牌,外观是黑色的,键盘是白色,他也希望知道这部电脑的人能跟他联系。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迎华认为,失主张贴信的行为可以理解,他写的这封信相当于一份悬赏公告,只是拿走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即使对方还回来,失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市民财物失窃,一般应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其侦破案件,这样可以更有利打击犯罪。

  (线索提供人王先生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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