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违法用人:轻则受罚重可获罪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5日 04: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3月15日我市将启动2011-2012年度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据悉,此次年检将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工资支付及遵守工时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年检持续到6月30日,全面检查我市行政区域内 (中央、省属单位除外)所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今年劳动保障年检将由过去的书面年检和网上年检相结合,改为对全市用人单位一律实施书面审查。被评为青岛市劳动保障诚信企业可不参加劳动保障年检的书面审查,只需按规定填写和报送《青岛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申报 (审核)表》,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与核准。据悉,此次年检,用人单位需要到所在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青岛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检申报(审核)表》,或者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qdhrss.gov.cn,在“服务大厅”栏点击“劳动保障年检”进行网上下载。记者了解到,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查处;对年检中发现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立案调查处理,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年检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热词:

  • 用人单位
  • 获罪
  • 违法犯罪行为
  • 服务大厅
  • 此次
  • 我市
  • 社会保障网
  • 劳动保障监察
  • 人力资源
  • qdhrss
  • 搜索更多用人单位 获罪 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