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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小学和幼儿园恢复晨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4日 13: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疆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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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周坤 张福军报道)忽热忽冷的天气,让很多孩子都感冒了,不得不去医院“报到”。近日,气温的不稳定让春季甲型H1N1流感又杀回来了,为了孩子的身体健康,新疆中小学和幼儿园3月10日起恢复晨检。

  3月1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春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中获悉,新疆中小学和幼儿园10日起恢复晨检,防控春季甲型H1N1流感。

  记者了解到,由于近日和田地区数名中小学生被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新疆其他地州也有一些中小学生出现感冒、咳嗽等症状,影响了学生健康和学校教学。从3月10日起,新疆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将恢复晨检制度:每日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并于当天及时上报学生晨午检信息,严防疫情扩散蔓延。若发现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其做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活动。

  据介绍,学校的同一班级若出现3例确诊的甲型H1N1患者,全班停课15天;若同一所学校出现7例确诊甲型H1N1患者,学校停课15天,停课期间,学生在家隔离或在规定场所观察治疗。各级各类学校须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尽可能减少春季学生聚集活动,对于必须开展的学生聚集活动,须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尽可能缩小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并配备医务人员。

  甲型H1N1流感的症状与其他流感症状类似,通常是通过感染者咳嗽和打喷嚏等,因此咳嗽或者打喷嚏时应该掩住口、鼻,还应勤洗手,经常用酒精为日常用品消毒。此外,少在人多的地方“凑热闹”也是降低感染概率的一个有效方法,一旦发现染病,患者应尽量避免外出,以防将病毒传染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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