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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给个差评,就会被店主骚扰死”;“买到名不副实的货物,退货难”……网络购物日渐成为商业主流渠道的同时,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前,全国人大代表陆亚萍建议立法约束网购中的侵权行为。
在网购过程中,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监管方式形成极大挑战,存在不少监管盲区;同时传统产业的经营者也期待国家政策给予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平台。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无论是《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三包”等规定,都没有对网购行为进行明确的规定,让网购者维权无门。网购投诉的解决也要比常规商场购物复杂,如买家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卖家退货,不仅要自己承担运费,而且还经常遭遇卖家的“冷处理”。
陆亚萍代表建议,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网络市场规则,完善维权流程,加强网络消费行业规范整顿。工商部门应将网络市场纳入监管重点,并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对网络消费提供维权办法和防范措施。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也需要提高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