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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3月12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公益性文化机构的运营和管理缺少法律规范,民间博物馆竟按照企业缴纳各项税收……如今,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屡屡受挫。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杨澜建议,加快公益立法,明确文化公益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加强对文化非营利机构的设立、运营、问责、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监管。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文化非营利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也调动了各种社会力量投入文化事业的积极性。
杨澜建议,改革现行登记管理体制,借鉴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建立培育发展社会公益组织的孵化基地做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的监督与管理。同时,明确文化公益组织的非营利性质,以社会监督保证其服务公众的基本属性,惩治违法营利行为。此外,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