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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脸茫然的老潘。本报记者邱志强摄
本报记者王光照
50多岁的潘新华,为了开一家数控设备研究实验室,曾打了无数咨询电话,往返于几个部门之间,却得到了一个无解的答案。9日,为证实老潘的遭遇,记者体验了“民科非”注册之路,整整一天,绕了一大圈,从济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民政局窗口,到济南市科技局,再到民政局民非处,每次都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个部门身上,但最终的结果却是无奈。
审批大厅民政窗口:“还需要再咨询科技局”
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解放阁附近的济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找到民政局的服务窗口,说明想要注册登记“民科非”,窗口上一位工作人员递过来写有一页文字的材料。说明“民科非”登记的流程为: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审批―发证。
其中,受理申请的条件里注明:“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记者咨询:根据这一条,“民科非”登记前是否要先到科技局审查?
这位工作人员让记者拨打民政局民非处的电话咨询详细情况。记者通过电话说明意图后,民非处一位工作人员说,现在科技局不审查了,民政局也不再受理登记。记者询问:“那现在民营科技非企业单位就不能登记了吗?”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是这样。记者询问为什么,民非处这位工作人员说,是根据济南市政府的文件规定的,详细情况可以再咨询科技局。
济南市科技局:“可能不用审查,直接登记”
考虑到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到位于东部的科技局路程较远,到了以后有可能下班了,记者只好等到下午来到济南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咨询“民科非”登记前是否要由科技局审查,该处一位工作人员立即从桌子上拿起一份文件递过来,并表示记者仔细读了之后就能明白,“像你这样来咨询的人不少。”
记者看到,这位工作人员递过来的文件是2008年12月济南市政府颁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6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该通知中写道:为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现行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有一些审批事项要暂缓实施。
在政策法规处一位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记者看到暂缓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中,就包括“民科非”登记前的审查。
“那应该找哪个部门审查呢?”记者询问。科技局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政府简化了审批手续,“民科非”单位登记前不再需要审查了,直接到民政局登记就可以了。还有一种可能是,登记注册前的审查单位不再是科技局,而变成了其他部门,还是再咨询其他部门吧。
民政局民非处:“在济南无法登记了”
从科技局了解完情况后,已经是下午3点半。记者再次拨通了济南市民政局民非处的电话,将科技局的说法叙述了一遍。
记者说:“科技局说有可能不需要审查,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登记了。”
民非处一位工作人员明确地表示,只有等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完,民政局才能进行登记注册。记者询问:“现在科技局接到文件,不再负责审查,还有其他审查单位吗?”
民非处这位工作人员说,就是需要科技局进行审查。科技局接到济南市政府文件,不再对“民科非”进行登记前审查,也就意味着民政局不能再受理这类单位的注册了。
“那民营科技非企业单位就无法在济南登记成立了是吗?”记者询问。对方回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