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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本报北京10日电 (记者李保林)今日下午,湖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到湖北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并参加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参加审议。代表团团长李鸿忠,副团长王国生、周洪宇出席会议。代表团副团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周坚卫主持会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传卿、辜胜阻、田玉科、邓秀新等,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意见。
敬大力、王利明、路甬祥、曹建明、张静、叶青、吴恒权、陈鼎常、吕忠梅等代表先后作了审议发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吴邦国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对外交往和自身建设等方面,报告了过去一年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反映了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显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活力。
代表们建议,要继续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在立法活动中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工作,认真办理本次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使办理过程成为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改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过程。
侯长安、范锐平、郭生练、吴秀凤、郑心穗、陈天会、郑少三等代表参加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