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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上午,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一些军队人大代表不约而同谈到: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国特色军事法规体系的形成,密集立法将逐步转向日常修法。如何认识修法的重要性,练好“打补丁”的功夫显得尤为突出和重要。
“打补丁”是修法的形象说法。立法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一部法律从提出到论证,再到批准,短则三五年,长则数十载,不可能像现在有些人穿衣服一样,破了就扔,过时了就淘汰,而是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针头线脑”活儿,及时查漏、补遗、填空。比如,这次刑事诉讼法的“大修”,距上次修改相隔16年,从2003年底决定修法算起,历时8年多,期间争论的激烈程度、细节的精雕细琢可想而知。
1998年7月,《中国的国防》白皮书首次向世人宣布:中国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主要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自此,军事法规的修订进入活跃期,步入新阶段。《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的修改,几乎覆盖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正是由于及时“打补丁”,才让军事法规日臻完善,为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坚强法制保障。
随着军队职能使命的拓展和形势任务的变化,军事法规“打补丁”的节奏明显加快,要求大大提高。古人云,师出有名。所谓“名”,主要指的是战争的正义性。如今是法治社会,不仅要师出有名,还要师出有“法”。近年来,我军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越来越频繁,适应这些新变化、新要求,虽然出台了一批相关法规,但数量不多、步伐滞后,有的缺乏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亟需修改完善。
“打补丁”是个专业活儿。军队人大代表建议,能否在全国人大专委会增设一个国防安全委员会,从体制机制的更高层面推进军事立法,使其更加顺畅、高效。代表呼吁,扩大立法修法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更好地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智慧。这些建议和呼声,充分反映了军队人大代表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强烈使命感。
《淮南子》云:“世异则事变,事变则时移,时移则俗易;故圣人论世而立法,随时而举事。”立法无穷期,修法无止境。
(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