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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贵阳3月10日电(记者 纪缘圆)自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310个县(县级市)试点以来,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正在迅速普及推广,这是一件利民利国的大事,群众反响强烈。
“近年来,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三都自治县县长张加春这样评价。
贵州省黔南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县级督学杨凤玲代表认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要求新农合补助标准从人均200元提高到240元,但是西部贫困欠发达的地区的提高的部分应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承担,不要再增加老百姓的负担。
近几年来,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民筹集资金部分在逐年递增,2007-2008年为10元每人;2009-2010年为20元每人;2011年为30元每人;2012年为50元每人。
随着筹资标准日益提高,农民在筹资期内缴纳参合金有困难,导致参合率大幅下降,尤其是在经济落后的西部地区的国家级贫困县,群众可支配收入不高,除维持基本生活开支外,每年每人再缴纳50元合医筹资款,生活压力更大,筹资更困难。
“筹资政策的不稳定性也造成了部分农民对合医工作的不理解,给筹资工作带来压力,阻碍了合作医疗健康有序开展。”张加春忧虑地说。
张加春今年带来了《关于降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筹资标准的建议》。无独有偶,贵州省毕节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祝德光代表同样建议,对贫困地区新农合农户人均筹资标准,应该进行适当控制,防止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