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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颜斐) 购买的新车频出故障,胡女士在限购政策出台后要求退车。一审判决退车并将车牌号一并过户给经销商后,胡女士提起上诉,希望能保住购车指标。昨天,因双方已在庭外达成和解,市二中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据悉,胡女士同意退车,经销商则给予她一个购车指标。
2009年12月,胡女士花7万余元在北京金泰开元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东风雪铁龙轿车。此后一年内,该车多次发生故障,后胡女士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退车。法院一审认定车辆存在瑕疵,判决退车的同时应将车牌过户给被告。
据悉,根据相关政策,购车不到三年的车辆过户时不能保留车牌号。“我过去买过一辆摩托车,后被盗。根据政策,名下有车不能参加摇号,而妻子已经50岁了,再去考驾照也不太可能,如果这辆车的车牌也一同过户,我们全家就失去买车的机会了!”胡女士的丈夫说,法院的判决让他们十分为难。
二审开庭时,胡女士的律师希望法庭考虑胡女士一家的实际情况,改判“退车保号”。胡女士的丈夫说,只要能保留号牌,他可以从被告处另购新车。
由于双方当事人已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昨天上午开庭后,法官便直接宣读裁定书。鉴于双方和解,法院裁定准予胡女士撤诉。根据之前的协商结果,胡女士将所购的车辆退还给经销商,经销商还款给胡女士,但鉴于车主对车辆出现的故障也负有一定的责任,经销商要收取胡女士一定的折旧费和车辆购置税。同时,经销商给了胡女士一个购车指标,她可以用这个购车指标再另买一辆新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