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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建忠: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6: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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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中国经济信息杂志记者 张超) 3月9日中午,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嘉定区委书记金建忠。金建忠代表告诉记者说,他今年提交了一份围绕“公益性用地征收和经营性用地征收”方面的议案。

  金建忠表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已经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纵观任何‘产业、行业、城市’等的发展都离不开最为宝贵的土地资源。而当前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在者也已经有相当长的时间了,所以多地方都需要与时俱进的进行修改。”

  例如:“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用地就没有明确的规定细则,而现在发展所用的土地大部分都是使用的是农村集体土地。另外对公益性用地的界定也不是明确、清楚。再有就是用地的补偿标准太低了,制订土地管理法的当时情况已经和当前的实际情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所以用以前的赔偿标准会让失去土地的农民生活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时间久了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所以金建忠建议:“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求保障国家权益、人民权益。修改中,应当严格的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范围,更具体一些、清楚一些;另外就是针对公益性用地赔偿价格应当适当提高,城市在发展进步,农民的生活成本也在随着增加,再有就是要明确政府低价征收的土体高价挂牌卖出去的差价利益应当权属农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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