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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抗抗:建议影视评奖中增设“最佳改编剧本奖”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5: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千龙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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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龙网北京3月9日讯(记者 柳杰)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抗抗连续四年提交一份提案,建议在国家级影视评奖中增设“最佳改编剧本奖”,以充分尊重和保障原创作者的权益。

  “我是从事文化创作的,小说是很多文学形式的母本,优秀小说会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歌剧等。小说是文化产业的源泉,但目前在国家级的百花、金鸡、华表、飞天等四个电影电视剧大奖中,仅设立了一个最佳编剧奖。”

  张抗抗委员建议,国家级影视评奖中应增设“最佳改编剧本奖”,奖励从文学创作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的作品。

  据了解,张抗抗委员曾经连续三年提出这一提案,但均未被采纳。今年已经是她第四次提出。“鼓励原创和现实题材已写入了六中全会决议。文化大发展最根本的是民族要具备文化的原创力,要完善原创作品的奖励机制。”

  张抗抗委员说,由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本的权益及其产生的效益,都是作家与编剧双方共有的智力成果。每年都有大量的依据小说或者戏剧改编的影视作品。如《白鹿原》、《唐山大地震》、《金陵十三钗》、《山楂树之恋》都是改编自文学小说。

  “如果我们没有对‘改编奖’的设立,被改编者(原创者)很少能够进入奖励机制,小说作者在媒体报道中淡化出局已成惯例。近年来发生多起涉及影视著作权的法律纠纷,均由此而生。”

  张抗抗委员提出,为了落实六中全会鼓励原创的精神,任何影视剧送审作品应该尊重原创,由原作者签署“原著改编意见书”,应作为必要的法定程序。

  同时,媒体在宣传影视作品时,要尊重原创者在影视产品中的一切权益,把文学原作和剧本改编、原创剧本均视为影视创作的第一生产力来进行宣传,不可侵犯原作的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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